特裝施工管理規定
一、特裝展位須按照每50平方米不少于1個的標準,自行配備4kgABC型干粉滅火器。沒有佩帶的現場可租賃。
二、特裝展位內鋪設地毯必須為經過檢驗合格的阻燃地毯。
三、特裝展位場地清潔要求
各特裝展位參展商或參展商委托的布展單位,須在進場布展前向現場客服中心繳納特裝展位管理費及特裝場地清潔押金。撤展時將本展位內屬本單位帶入的所有物品(包括展示品、裝修、裝飾、地毯等用材)全部清理運離展館,且在拆除、運輸過程中不得損壞展館場地及設施。撤展要求將展位上的展品和物料清理干凈,經保潔主管檢查確認合格后,到客服中心辦理押金退還手續。如展位內仍留有廢棄物品,該押金將用作清潔費用,不予退還。
四、對已通過審批確定的展位設計施工方案,一律不得自行更改;如確需更改的,須經組委會或現場客服中心審批同意。
五、布展完成后,經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小組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施工管理基本規定
1.施工單位辦理進場施工手續時,應與現場客服中心簽訂《南寧國際會展中心進館作業安全承諾書》并備案。
2.特裝展位工程設計和施工方案,由主場搭建服務商進行設計或施工資質、展位結構、材料、安全用電等項目的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進場。未獲得同意施工的施工單位,客服中心將禁止入場。所有特裝審核資料由施工單位遞交客服中心統一備案。
3.展區規劃設計和展位搭建,不得超出規定的相應功能區域,超出規定邊界的違規搭建將被要求拆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相關主(承)辦單位、參展商、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4.特裝靠墻展位的總體結構限高4.5米(D區),6米(B區)(包括地臺高度和懸挑造型等),中間的特裝展位的總體結構限高6米(包括地臺高度和懸挑造型等)。消防通道寬度主通道不得少于3米,展位搭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5.不得損壞、污染或以其它方式破壞展館的主體建筑及配套設施設備。包括不得在展館內地面或墻體使用釘子、打樁等方式固定物件,不得在地面或墻體使用油脂、油漆、膠類等不易清除的材料,不得靠、壓、拉、掛展館的墻體、天花板和各種專用設施設備(如管道、預埋件等),不得在展館設施上私自吊掛結構性承重物。
6.搭建所用材料必須為不燃或難燃材料,如展位必須使用木材、紗網等易燃材料,在材料進場前必須對該類材料做好防火處理。木質材料須涂滿防火涂料或表面粘貼防火面飾板,布料、紗網等紡織材料必須經防火水浸泡處理。該類材料是否合格,以材料在現場燃燒實驗中,無明火產生為準。
7.搭建展位所使用的玻璃必須為鋼化玻璃、夾膠玻璃等安全性能高的玻璃。
8.在施工操作中,對未獲批準、不符合技術規范或相關規定以及存在其它不安全因素的展位搭建,客服中心有權制止其施工行為,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要求進行整改。
9.特裝展位施工不得在現場使用切割機、電鋸、不得在現場噴漆。如涉及電氣安裝,施工單位須具有電氣安裝資質,電工和焊工須持有效操作證,憑有效證件到客服中心辦理施工動火手續,手續完備后,由組委會電工指定接電點,方能施工。
10.布展期間展位搭建單位不得私自揭開展館地溝蓋板,利用地溝作為本展位的走線路徑,應在展位內自行解決走線路徑。
11.撤展期間,施工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本展位的特殊材料及垃圾清運出會展中心范圍,由客服中心確認并退還押金。
12.展品及其它大宗物品運出展廳后,應當及時運離展館范圍,禁止在展館范圍內堆放。違反本規定造成堵塞的物品,將被強制清走,違反者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13.因參展商、施工單位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展館將視事故嚴重程度,按《南寧國際會展中心現場施工安全管理違約處置辦法》扣除參展商、施工單位相應的違約金。
14.參展商、施工單位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展位施工人員人身安全。
15.所有在館內進行的展裝業務必須經客服中心認可。